现在的招投标,竞争的厂商都比较多,评标专家更多的注重与于形式上的东西,所以标书制作的时候一定要十分注意,避免因为一些地低级的失误造成失分,这样就很冤枉了。
其中一个容易犯的错误就是被委托人,通常标书里都需要有一份委托书,确定一个投标被委托人。如果递交标书的时候无需验证是否是被委托人亲自递交,则无所谓了。但有些小规模的招投标,可能就需要验证被委托人的身份,而对于不是被委托人本人亲自递交标书的话,往往需要另外一份委托书,委托某人来投标,这样就有可能出现内外两份委托书被委托人不同的情况,这显然就是废标的节奏。所以必须小心,如果需要委托第三人来投标,标书里面的被委托人也要用他的名字。通常也无需担心投标委托人非本公司固定职工的问题,因为这些都是形式上的,所有内容包括价格等,标书里已经固定下来了。再有,如果您对那人不信任,也不会委托他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