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河南电力物资公司2016年年度投标保证金缴纳工作的通知 (商业版图摘录)
为了提高招投标双方的工作效率,河南电力物资公司自2016年3月21日起开始受理2016年年度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工作事宜,具体通知公告如下:
一、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适用范围
河南电力物资公司作为招标代理机构所承担的货物以及勘察、设计、监理等采购,采购方式主要为招标采购。
二、年度投标保证金的申请资格
凡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在自愿的基础上可一次性提交固定金额,作为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参与河南电力物资公司投标的投标保证金。
三、年度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时间、金额和方法
时间:缴纳时间2016年3月21日至2016年5月31日。
金额:
序号 |
类别 |
金额(人民币) |
1 |
勘察、设计、监理等非物资 |
5万元 |
2 |
物资招标(不包括协议库存招标) |
5万元 |
3 |
物资招标(包括协议库存招标等所有类别) |
20万元 |
方法:
1.各潜在投标人需通过河南电力物资公司招投标财务管理服务平台对年度保证金进行缴费确认;凡未在河南电力物资公司招投标财务管理服务平台注册的潜在投标人,请登陆网址http://221.176.115.171:7001/bp进行注册,注册时提供的银行账户必须是基本户。注册时,请首先记住账号(请注意记住系统分配的登陆账号(一串数字)),待招标代理机构项目专责审核通过后登陆系统,下载操作手册,按照手册进行缴费操作。
2. 汇款至以下账户:
开户银行:建行郑州嵩山路支行
开户名称:河南电力物资公司
账号:41001501010050203241
收款人名称:河南电力物资公司
汇款单据上应注明“2016年年度保证金”。
汇款时投标人的名称与银行账户须同河南电力物资公司招投标财务管理服务平台注册的名称与银行账户一致,汇款前请仔细阅读招投标财务管控平台首页上的平台应用注意事项。
3.请投标人汇款后务必在招投标财务管理服务平台进行缴费确认。操作如遇河南电力物资公司招投标财务管理服务平台技术问题,请咨询该网站首页服务电话:0371-86107872
4.投标时,投标人可提供对应的年度保证金汇款单据复印件作为保证金凭据。财务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尹先生,0371-67905524。
四、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扣减、退还
有效期:年度投标保证金办理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投标人在招投标财务管理服务平台进行缴费确认之日至2016年12月31日。投标人在该有效期内参加投标,其投标有效期如超过年度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自动延至该次招标有效期结束日止。
扣减:(1)投标人在某一个或多个标包中发生导致投标保证金被没收的情形时,被扣减的年度保证金即时失效。
(2)发生年度保证金被扣减后,投标人应在参加下一次投标前补足其年度保证金金额,否则因保证金无效而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退还:年度保证金在期满后通过财务管控平台统一退还。退还投标保证金利息,需要投标人提供等额正式发票。招标代理机构收到投标人提供的等额正式发票后方可退还投标保证金利息。如投标人不能提供等额正式发票,将视为其自动放弃利息。
六、年度投标保证金的其他规定
发生以下情况之一者,河南电力物资公司将有权没收其年度投标保证金:
1. 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
2. 中标人拒绝按规定签订合同的;
3. 中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
4. 开标后主动对投标文件提出实质性修改的;
5. 投标人串通投标的;
6. 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缴纳招标服务费的;
7. 招标文件规定其他应当没收投标保证金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