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振东招标 开标时间: 2015-09-09 09:30:00 发布时间: 2015-08-17 16:49:37 | ||||||||||||||
深圳市振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采购单位的委托,为电器设备采购项目(招标编号:0868-1546ZD241H-2)采购所需的货物以及有关服务。本项目采用国内公开招标的采购方式,邀请合格投标人就本项目所需采购的货物以及有关服务提交密封投标。具体事项如下: 1、 兹邀请合格投标人就下列全部货物以及有关服务提交密封投标:
*注:1.本项目不可采购进口产品,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合格投标人指: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且具备所投货物相关经营范围(提供证明文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 投标人必须为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或获得制造商针对所投产品授权的供应商,或能在国内合法销售和提供相应服务的合法代理商(非制造商需出具授权原件或者有效代理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法人公章) 3、 洽购招标文件时需要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4、 招标文件于2015年 8 月 17 日至2015年 9 月 1 日(节假日除外),每个工作日AM9:30时至11:30时,PM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洽购。本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500 元,售后不退。若邮寄,相关费用由购买方负责(邮费人民币100元/套)。采购代理机构将不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负责。 5、 投标文件于2015年 9 月 9 日 9 :00时至 09 :30时(北京时间)时间段内递交到开标地点。届时请参加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出席开标仪式,经采购代理机构核实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身份后才接受在投标截止当日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亲自递交的投标文件。电报、传真形式的投标概不接受。 6、 兹定于2015年 9 月 9 日09:30时(北京时间)在深圳市罗湖区红宝路京基金融中心D座(蔡屋围金龙大厦)10楼03室公开开标。届时请参加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7、 洽购招标文件后不参与投标的,请于2015年 9 月 6 日前以书面的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 8、 投标人应在2015年 9 月 6 日18:00前将一金额:¥10,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万元整)的投标保证金按招标文件要求交至采购代理机构。 9、 投标保证金必须以银行转帐(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方式提交,并到达采购代理机构银行帐户: 收款人:深圳市振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深圳分行安联支行 银行帐号:755914788210601
采购代理机构:深圳市振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宝路京基金融中心D座(蔡屋围金龙大厦)10楼03室 洽购招标文件: 地址:深圳市振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深圳市罗湖区红宝路京基金融中心D座(蔡屋围金龙大厦)10楼03室) 电话:0755-82786028 82786018/82786038-813 传真:0755-82786028 联系人:杨小姐 李小姐 保证金联系人:彭女士0755-82786038/82786018-802 网址: http://www.szzdzb.cn |